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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大学管理学院2020年公共管理硕士(MPA)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来源:互联网 作者:佚名 时间:2020-5-9 16:37:49 浏览:510次
兰州大学管理学院2020年公共管理硕士(MPA)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根据兰州大学2020年硕士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相关安排,为保障我院2020年MPA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顺利进行,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特制订本细则。组织领导根据兰州大学相关文件精神,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立MPA复试小组,负责MPA复试工作。管理学院成立技术保障小组,确保网络及其相关设备配备到位、运行正常,技术指导和故障排除及时。管理学院成立疫情防控应急小组,落实好各项防护措施,做好突发情况下的应急处置准备。


招生计划

2020年兰州大学MPA拟招收195人,其中全日制55人非全日制140人。


复试名单确定1、第一志愿报考2020年兰州大学公共管理硕士专业(代码125200),初试成绩达到2020年兰州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复试分数线(总分170,英语50,综合100)。2、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初试加分政策或参加专项计划的第一志愿考生,达到2020年兰州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复试分数线中相应总分和单科线要求。3、申请全日制MPA复试的考生初试报名中报考的培养形式须为全日制。4、申请非全日制MPA复试的考生初试报名中报考的培养形式为全日制或非全日制。5、根据《2020年兰州大学非全日制MPA项目报名申请通知(接收预调剂)》,已在“兰大管院MBA/MPA复试招生系统”中提交报名申请,并审核通过的调剂考生。



复试形式

经管理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充分讨论和评估,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复试形式。学院网络远程复试统一使用“钉钉”平台。为确保网络远程复试顺利进行,考生在参加复试前,须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提前准备好有音频和视频传输功能的电脑,保证设备电量充足并做好测试。2、提前在电脑和手机上安装“钉钉”软件或APP,考生使用个人手机号注册并登陆“钉钉”,实名认证,并确保网络畅通。复试过程中建议使用电脑+有线网络。3、考生应选择独立、安静、整洁、明亮、封闭的场所参加复试,房间内不得有其他人,也不允许出现其他声音。4、若考生参加网络远程复试有困难,请及时跟我院联系,联系电话:0931-8912452,邮箱:mbampazs@lzu.edu.cn


复试内容

复试由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两部分组成。

1、面试包括综合素质面试、思想政治理论面试、英语口语及听力面试,满分均为100分。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是复试阶段的重要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此项考核不计入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安排

(一)复试时间

全日制MPA:2020年5月16日,8:00-12:30,13:30-18:30;非全日制MPA:2020年5月22日-23日,8:00-12:30,13:30-18:30。

(二)复试报名

1、符合条件的考生须于5月10日18:00前完成在线报名申请兰大管院MBA/MPA复试招生系统网址:http://mbampa.lzu.edu.cn/ ),先用个人常用邮箱注册一个账号(请牢记此账号及密码),再按照提示完成在线报名申请。填报项目类别时,请选择兰州大学MPA项目2、报名时请使用电脑填写信息,推荐使用谷歌或火狐浏览器,若有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学院信息服务中心(电话:0931-8915931,邮箱:msxjb@lzu.edu.cn)。如考生联系方式变更,请及时告知我中心,以确保收到通知信息。管理学院若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报名申请或未按时提交材料的,则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复试资格。3、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缴纳复试考试费50元/生,该费用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扫码支付(详见附件1点击“阅读原文”在原文末尾处下载),复试考试费缴纳后不再退还,未交费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

(三)复试流程

1、考生收到管理学院发送的复试小组秘书“钉钉”账号信息后,及时向复试小组秘书的“钉钉”账号发送好友验证信息(考生姓名+考生编号),提前主动添加复试小组秘书为“钉钉”好友。2、考生根据复试小组秘书的要求按时提交以下材料。未按时提交者,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
①参加复试的所有考生,必须提供《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2点击“阅读原文”在原文末尾处下载)、《复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表》附件3点击“阅读原文”在原文末尾处下载)等(有学位证书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位证》)。有正式工作单位在职考生,在材料提交时还须提供其在职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附件4点击“阅读原文”在原文末尾处下载),并注明是否在职培养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还须递交定向地区或工作单位同意定向培养书面证明。对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由考生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享受照顾政策、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⑤已经在兰州新区、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简称兰州“四区”)工作的在职人员,以及志愿去兰州“四区”工作的应届本科生,在复试时提供兰州“四区”管委会和具体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身份证明。⑥根据教育部人事司关于转发《进一步落实关心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相关人士激励措施的工作指南》(教人司〔2020〕41号)的通知精神,2020年我校将对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考生(援鄂、获市级以上表彰、参与定点医院防疫工作)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考生在复试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⑦考生自愿提供其他证明考生研究潜能的材料,如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以及攻读硕士学位阶段的研究计划等补充材料。3、复试小组秘书向考生发布考生指南,讲解面试流程和注意事项,组织考前培训等。4、复试小组秘书于面试前1-2天进行网络测试和复试模拟预演所有复试考生均须参加。5、面试当天,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钉钉”平台,携带《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诚信复试承诺书》候考,并主动配合复试小组秘书完成身份验证核查、周围环境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面试过程中,严格遵守考场规则,确认上半身及手部动作处于视频范围内,保证音响设备全程开启,全程正面免冠朝向摄像头,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不得佩戴口罩,保证面部清晰可见,头发不可遮挡耳朵,不得戴耳饰。6、通过身份核验的考生接受复试小组秘书发送的视频面试邀请,进入视频面试室,严格按照面试流程开始面试环节工作。7、考生不得复制、保留、传播复试期间的任何纸质、视频、音频和图像等资料。面试结束后,考生不得泄露面试内容,如有违反将取消考生复试成绩。网络远程复试过程中,如出现突发技术故障,影响复试工作正常进行的,管理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面试组组长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调整复试安排或复试内容。一旦发现考生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即取消该考生复试资格。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3)×60%+复试面试成绩×40%,其中复试面试成绩=综合素质面试成绩×90%+思想政治理论面试成绩×5%+英语口语及听力面试成绩×5%总成绩将在兰州大学管理学院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管理学院信息公告栏进行公布。

(五)拟录取名单

1、全日制MPA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向后录取。因全日制MPA招生计划有限,未被录取的全日制MPA考生可以选择申请参加兰州大学非全日制MPA项目的成绩排序。请有意愿申请调剂至非全日制MPA的考生于2020年5月19日18:00前将申请表(详见附件5点击“阅读原文”在原文末尾处下载)发送至邮箱(mbampazs@lzu.edu.cn),逾期视为自动放弃。2、非全日制MPA(含全日制未被录取且申请非全日制成绩排序的考生)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向后录取。3、不参加复试者不予录取。4、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5、复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6、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7、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注:学校公布拟录取名单后,录取类别为定向培养的考生,在一个月内须与学校和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协议书。

(六)体检

体检统一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在我校校医院进行。不能在我校校医院进行体检的考生,务必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的1个月内将体检表以快递方式寄送至学院办公室。考生须在二甲以上(含二甲)医院进行体检。如未使用我校体检表(详见附件6点击“阅读原文”在原文末尾处下载),考生所提供的体检表中必须包含我校体检表中规定的所有体检项目。

不参加体检者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对拟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管理学院成立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小组,对拟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八)录取通知书

拟定于7月中上旬发送录取通知书。

(九)对拟录取的考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如有违规违纪行为且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重要声明

(一)公平、公正、公开是复试工作的基本要求和重要原则。管理学院在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过程中,将严格按照学校要求,在学院网站(网址:http://ms.lzu.edu.cn)公布复试录取办法、复试名单及复试成绩等信息。

(二)为严肃考试纪律,保障广大考生权益,保证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兰州大学管理学院郑重声明:复试及招生过程严禁人情托请等任何干扰正常招生秩序或违反招生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


信息公开公示(一)管理学院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931-8912452   电子邮箱:mbampazs@lzu.edu.cn联系人:高捷老师办公地点:兰州大学城关校区齐云楼1217办公室(二)管理学院申诉电话和邮箱申诉电话:0931-8915510邮    箱:hexin85@lzu.edu.cn(三)兰州大学申诉渠道申诉电话:0931-8912168邮    箱:yzb@lzu.edu.cn研招办办公地点: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贵勤楼B304室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兰州大学相关文件和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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